说完了民主,我们再来说说法制,这是西方世界被贴上的另一个伪装的标签$ ], M' o. q, ]' ]* B, j
9 l+ a1 R$ w1 p" Z: X9 O在很多国内的公知口中,西方世界是公平的,它的论据就是法制,仿佛有了法制的社会就充满了公平和正义,其实这完全是自欺欺人的臆想。真的了解法制社会,就会发现它不过是统治集团的另一种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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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 }! n) ^9 e8 f4 l& J, q在我国,法制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代,韩非子等一大批思想家都提出过完善的理论。最成功的法家代表其实是商鞅,他的变法将秦国的国力推上了七国的高峰从而在争霸中最后胜出。它的特点一是严刑酷法,二是全民适用。在他以前法律从来都是不限制贵族的,而商鞅变法之所以能够成功主要就是强迫当时的贵族也要遵守法律,所以最后商鞅也因此被杀。而今天西方的法制其实也同样不会施加在贵族本身的,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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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法律条款的制定是贵族所为不提,即使是在日常的执行中,贵族也有很大的机会来解脱,最显著的就是程序正义。这个概念被很多公知吹捧成金科玉律,仿佛有了它就保证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但实际上程序正义是针对富人设立的一道安全阀。因为懂得程序的只能是贵族(有钱人)和他们的仆从(律师警察法官等),不停的强调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其实就是在剥夺穷人的法律公平。一个没有钱(更没有权)的普通百姓,他在法庭上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这听起来似乎是很公平合理的。但是有多少人明白,这个援助律师只是没有经验的实习生,他们连开庭的经验都没有多少,更何况这些人往往是在开庭当天才有时间去阅读卷宗,平时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准备,更不可能查找相关的法律条款或搜集对辩护人有利的证据,这就使得富人在法庭上有着很大的优势。所以我们常说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更多的是体现在法律体系中。不信大家可以看两个简单的例子。赫赫有名的辛普森案,嫌疑人在现场留下了带血的证物,而辩方律师精通执法程序,用警察的一个微小过错让法庭不采信此证物最后导致谋杀罪名不成立。很多公知说这是对人权的保护,但是如果对死者家属来说呢?法律的公平正义又在哪里?过分的强调程序正义,最终结果就是只有程序是正义的。5 a# R x3 S; m9 e' q* u
- {3 H3 J& i T9 Q- L- r( `* ]抛开上面的因素,法律还有很的漏洞。比如说法律条款是针对社会大众的普通问题而设立的,如果出现单独个个案或新兴的犯罪,法律条款是根本指望不上的。比如互联网犯罪,等国家出台新的法规一般都是发生了很多次的恶略事件之后才会有的。再比如法律量刑的轻重。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个小偷偷个电动车判了十年,一个贪官贪了多少亿判了一年,一个人在商店吃到个虫子赔偿了上亿而一个女孩遭到奸杀赔偿几百块这种荒谬的事件,因此单纯用法律来治理社会就会造成社会的扭曲和割裂。更何况法律对权贵是有很多放纵的,比如加拿大歌星比伯,他在美国犯下了诸多罪行,吸*性侵枪击.....换成一个中国游客的早就重刑审判然后驱逐出境了,但是直到今天人家还在美国活的好好的。或者澳洲的政客帕尔默,私自调用了信托基金还侵吞了中资机构的资产,公然撕毁合作,最后澳洲的法院反而是判中资败诉需要赔付天文数字。7 V8 b0 ^/ }8 |* ^& K5 x) T
$ ?; z& r$ o( n* H所以中国的古人早就总结出了经验教训,法制并不适合来统治社会,儒家思想能在中国稳定地执行上千年,哪怕经历了诸多的朝代变更和时代动荡依然挺立不倒是很有道理的。法更多的是适用于人口素质低下而统治范围较小的情况,比如新加坡。对于真正有政治头脑和广袤的地区,一刀切的法律体系只能漏洞百出最终导致社会的贫富差距加大和不公平的衍生。% o ^%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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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的国人遇到不公时,用不着把民主法制挂在嘴上,西方从来就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我们心目中的人人平等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