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自由党政府引入新法案以保障航空旅客权利,确保航空公司不能强迫乘客离开客机;同时要在指定情况下赔偿乘客。
" d8 O- w9 c6 f- R$ Y% a" h联邦运输部长格奴表示,此《交通现代化法案》(Transportation Modernization Act)法案一旦通过,航空公司如果要乘客自愿放弃乘坐某一班机,就至少要作出赔偿。
! O6 V/ l. D/ s# j7 Y但如果航空公司找不到自愿的乘客,就要决定是否要加大赔偿额。法案适用于所有抵步及离开本国之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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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亦订明,联邦政府将可以强迫航空公司在某些情况下,要公平对待旅客或作出赔偿。情况包括班机延误、超额订位、取消、或行李遗失或损毁。
9 q; z( t. E. }" W$ s$ h/ F& |1 M, h班机延误赔偿在世界各地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根据欧盟规定,航程逾3,500公里的航班延误逾3小时,乘客可获600欧元(约449加元)赔偿。$ z$ V* x, h% ], h& r
格奴还称,法案亦会澄清如果乘客于停机坪有延误,航空公司有什么责任,包括乘客什么时时候可以离开客机。
7 o: n6 J( ` ^+ v- K法案同时要求航空公司安排父母坐近仔女,不能额外收费。 ; z# D: A% K3 F$ R
但法案并没有订明赔偿金额的细节,有关细节要留待加拿大运输机构决定。
: ~, P( X1 Q& Z: n0 c格奴说,新规例可能要到明年初才生效。法案亦会将外资拥有本国航空公司的上限,由25%,增加到49%。# \ I" G. T5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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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z {" B+ j" k格奴表示,希望新例确保航空公司对尊重旅客。新例会在航空公司及乘客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行,确保公平。不过法案并无细节,未知道航空公司要向旅客赔多料少钱。但联邦政府希望新例可以在明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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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3 S; V ^4 L1 v. Q& w- w. h5 S q6 H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Brian Masse希望保障乘客法例是“实牙实齿”的:“是时候我们处理这个问题,让乘客可取得赔偿,法案会着眼在公正公平的赔偿方法,并且会迅速赔偿,而不是要等待几个月甚至要经过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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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汽车会(Canadi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昨日发表声明指:“法例必须提供让航空公司可以依循的清晰指引,令加拿大人可以理解自身权利和如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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